(一)申报范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详见附件12);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批量预算金额达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详见附件13)。
(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详见附件14) | |||
情况一 |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 | 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 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情况二 |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 |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 | 至少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占比不低于28%。 |
(三)规范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1.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对应一条采购明细”形式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2.项目整体性强、采购内容构成繁杂,允许采用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对应多条采购明细”形式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编报规则为:
(1)采购内容有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按品目、名称单独编报一条采购明细;
(2)采购内容不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可以打包从同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应当按照资金占比、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品目、名称合并编报一条采购明细;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请遵照杭财资〔2021〕16号和杭师大发[2017]39号文件(详见附件15、附件16)。
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详见附件17),进口设备必须填写《进口产品论证和申请核准表》(详见附件18),按要求论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同意后申报。各单位应严格论证这些设备购置的必要性谨慎上报。
(一)申报方式
登入智慧采购平台点击进入“年度采购计划申报”模块。(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9)
预算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二)业务咨询
设备论证类业务——电话:28867183,联系人:翁老师
进口论证类业务——电话:28865687,联系人:陶老师
经费预算类业务——电话:28861379, 联系人:宋老师
系统操作及采购政策类业务——电话1:28862900,联系人:楼老师;电话2:28865075,联系人:周老师
智慧采购平台问题——电话1:15850536618,联系人:祁工;电话2:28863677,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澳门银河-尽享奢华娱乐与非凡刺激体验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