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银河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 : 澳门银河      作者 : 党院办     时间 : 2025-08-04     点击 : 0

各位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本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校协议,2025年我校名额原则上8人,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按1:1比例共同承担。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留学人员主要派住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研究院所、实验室等机构,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4.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青骨项目现行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请仔细阅读《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此专栏包含2025年选派工作流程、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外语合格条件、有关国别申请和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常见问题解答、有关样表和留基委联系方式等。

2.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须为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来校工作满2年;履行岗位职责并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4.申请人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5.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对于申报期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的申请人,可提供培训部出具的在读证明作为外语证明材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时,外语是否合格一项应选择“未达标”。

7.申请人研修计划须依托教学、科研的在研项目或课题(主持校级以上纵向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省级以上纵向项目)。在研项目或课题截止时间需晚于留基委青骨项目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报名时间。

8.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工作未满2年人员、因个人原因办理放弃手续的间隔未满2年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的未满5年人员(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在访期间的国内访问学者、从事合作研究期间的博士后人员,暂不列入派出范围。

三、项目评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进行选拔。

(一)评审原则

1.优先考虑重点学科建设、重大平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鼓励科研团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或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2.优先考虑名校名师,鼓励 “一流的院校、一流的专业、一流的导师”。

3.优先考虑项目依托,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保证留学内容与前期及今后的研究方向一致。

4.适度考虑学科平衡。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教师根据自身教学科研的安排和业务进修的计划,自愿申请。

2.学院推荐

学院结合本单位人才需求,应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身心健康、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学术业务水平、出国学习必要性、国外留学单位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核。学院应对候选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坚持以德为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注重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

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3人(含)以上的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政治品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拟留学情况、依托在研项目与研修计划紧密度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心健康,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应具有较强学术素养,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并具有一年以上出国交流经历;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

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所在二级党组织需提供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的政审意见,学院纪委需提供申请人党风廉政方面的书面鉴定。

3. 学校评审

根据学院推荐意见,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学校审议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四、时间安排

根据留学基金委具体工作安排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定时开放限制,本项目的报名评审时间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及申请人严格按以下时间安排进行,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9月1日下午2点前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后,向人事处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9月10日前

人事处汇总申请材料,提交学校评议。

9月16日前

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9月19日前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最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到人事处

9月23日前

人事处审核材料,准备公函,寄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

①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依托项目在研证明(附件1:需学院和科研处/教务处审核后签字盖章),科研成果佐证(需脱密审查),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需学院审核后盖章),外方合作者简历(参照官网具体要求),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等材料复印件。本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请注意外方邀请时间应明确留学起止年月(邀请信注明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年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止日期)。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② 《青骨项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3:需学院审核后盖章。)

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等学校评审获得推荐后,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人需把最终版电子稿和纸质稿经学院审核后,提交至人事处申请人纸质稿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提交后请勿修改。

   2.本次获得项目资格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请在申请前做好时间安排。申请后不得放弃项目资格,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延期。因擅自放弃项目或未按期派出而影响学校派出计划和指标者,在今后5年内不得再申请该项目。

    (二)各学院注意事项

1.各学院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评审并送交以下材料:

①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稿)

由评审组组长填写意见、专家们签字(注意必需经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一式两份,一份盖学院公章,一份不盖章

② 学院推荐意见(电子稿限500字

请从申请人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专业素养、以往研究成果、拟留学情况、研修计划与依托在研项目(课题)紧密度、回国计划等方面评价。

③ 申请人所在二级党组织需提供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的政审意见。(纸质稿)

④ 学院纪委需提供申请人党风廉政方面的书面鉴定。(纸质稿)

⑤ 附件1-3:电子稿和纸质稿。

⑥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附件5:电子稿和纸质稿

⑦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


请申报教师把相关材料于9月1日下午2点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15-302),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由于留学基金委严格执行项目派出期限要求,各学院务必按照人才队伍培养需求和具备按期派出可行性来确定推荐人选,如若该项目人员无故放弃项目资格,所在学院将停止选派一年。

    六、录取工作

  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将在2025年11月底前公布。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接受更改申请。留学资格有效期按录取文件执行,届时如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七、派出及管理

采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并办理公证等手续;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研修审批表》,并与学校签订《杭州师范大学教师进修协议书》;自主注册并积极参加“平安留学”在线学习培训课程//palx.cscse.edu.cn/#/index);自主学习省教育厅牵头建设的“平安留学 在浙有我”,该程序已在“浙里办”APP上线。学院在留学人员出行前,需对留学人员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和保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留学人员派出后,应确保自身安全,自觉遵守校内规章制度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相关规定。留学人员不得私自中途回国或到第三国,亦不得擅自提前或延期回国。留学人员每隔三个月需提交一次总结报告,并与学院和学校时常保持联系。学院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

留学人员回国后,学院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留学人员回校后应填写《进修回校登记表》和《出国境回校报告书》,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与服务办公室(行政楼708室)。

联系人:钱永生 戴文红     


附件:

1.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青骨项目申请人汇总表

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5.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关注我们
学院团委微信
Copyright © 2020 澳门银河-尽享奢华娱乐与非凡刺激体验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电话:0571-28865333
浙ICP备11056902号
版权所有 © 澳门银河-尽享奢华娱乐与非凡刺激体验
技术支持:亿校云